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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鲁山县交警大队与鲁山县人民医院共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2020-6-19 09: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6495| 评论: 0

摘要: 本网河南6月10曰讯 (陈运发 鲁庆)2020年以来鲁山县对警医合作共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加以完善。自5月份以来,鲁山县交警大队与鲁山县人民医院共联合救援3次交通事故,救助伤者5名。 据了解,2020年5月21日许,杨 ...

     本网河南平顶山6月10曰讯 (陈运发 鲁庆)  2020年以来鲁山县对警医合作共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加以完善。5月份以来,鲁山县交警大队与鲁山县人民医院共联合救援3次交通事故,救助伤者5名。

     据了解2020年5月21日许,杨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311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鲁山县北环路张店路口时,撞住行人洪某某。因洪某某受伤严重,事故民警立即通知鲁山县人民医院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人员,开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与应急救援、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将洪某某送往鲁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20年5月28日19时16许,范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207国道自北向南行驶至鲁山县董周乡“乐万家购物广场”前路段时,与自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向撞,致范某受伤。后二轮摩托驾驶员驾驶摩托车现场逃逸。范某受伤严重,事故民警立即通知鲁山县人民医院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人员,开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事故当事人范某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及时得到救治。

2020年5月20日7时57许,高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车,在311国道鲁山县马楼乡楼西村交叉口处,与何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致何霞受伤严重。事故民警立即通知鲁山县人民医院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人员,开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与应急救援、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将何某送往鲁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绿色通道’的建立,使交通事故救助工作更加规范,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一道生命保障,架起了一座绿色桥梁。”鲁山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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