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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世明决定逮捕
2020-1-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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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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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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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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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高检
摘要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世明决定逮捕 本网讯 (陈运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世明决定逮捕
本网讯 (陈运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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