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 河南讯(陈运发刘志强报道); 学习雷锋好榜样。3月5日,是每年的学习雷锋日。为弘扬服务群众、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在第56个学习雷锋日到来之际,鲁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鲁山县文明办的号召,组织志愿者到鲁阳影剧院门口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热情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宪法、农民工维权、经济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与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困惑。 同时,志愿者们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宪法》、立案指南、未成年人保护、防诈骗注意指南等法律宣传资料。 当天上午,志愿者们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多份,接待来访群众20多人,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