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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2018-10-20 13: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3589| 评论: 0

摘要: 陈勇: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时间:2018-10-20  作者:钱舫 李钰之 卢金增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专访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 ...
陈勇: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时间:2018-10-20  作者:钱舫 李钰之 卢金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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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挑山工”

——专访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是唐代诗人杜甫面向巍峨壮观的泰山写下的豪迈诗篇。在被誉为“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采访,记者总会感受到山东检察人勇攀高峰的气魄和毅力。近日,记者专访履新不久的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更是深切感受到这位来自八闽大地的“检察新帅”身上,既有那份改革开放前沿所特有的敢闯敢拼、务实高效的气质和精神,又有勇做新时代检察工作“挑山工”的坚毅和自信。

爱拼才会赢

记者:我们知道您的阅历十分丰富,做过律师,长期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还在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警察学院当过院长。这次履职检察机关,有什么不一样的感受?来山东后主要做了哪些事情?

陈勇:我到山东工作已经八个多月了,这段日子重点做了两件事:一个是“行”,就是调研,去了解实情;一个是“思”,就是理清思路、谋划出路。总的感觉,山东检察是一支吃苦耐劳、能打胜仗的队伍,这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本钱”;但同时毋庸讳言,也有部分人在面对转隶等情况时茫然不知所措,这也是正常的,所以我花了很大的气力去转变大家的思想。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我给大家讲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史,就是要传递和增强大家的检察自信。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在,我们的宪法地位并没有改变,所要做的就是要坚持好、发扬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我们闽南有首很有名的歌曲叫《爱拼才会赢》,“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好运、歹运,总嘛爱照起工来行,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去拼搏,去奋斗,一定能赢来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记者:解开大家的思想疙瘩后,您给“划重点”“定目标”,也就是告诉大家下一步该做什么、如何“爬坡过坎”,目前的效果如何?

陈勇:人心齐,泰山移。步调一致创一流工作业绩,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为此,我们遵循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和“六个用心用力”的具体工作目标。“五个必须”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定不移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必须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必须坚定不移改革创新、走在前列,必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六个用心用力”就是在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上用心用力,在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上用心用力,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建设上用心用力,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用心用力,在强化法律监督主业上用心用力,在深化改革创新上用心用力。

尤其是在大检察官研讨班结束后,我们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省院把研讨班确定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制定了6大项32个方面的工作方案和落实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同时,安排省院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和各市级院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沉下去、摸实情、谋实招,全部形成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充分准备的基础上,9月初我们召开了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共谋创新发展之策。在研讨班上,我号召大家勇做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的泰山“挑山工”,认准目标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不管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天梯高悬,一定能登上绝顶。

把“得罪人”的监督业务做成“香饽饽”

记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山东省检察院提出着力营造“一体四点两翼”的法律监督新格局。请问这是基于怎样的省情、检情提出的?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

陈勇:“一体四点两翼”是我们学习贯彻最高检党组新时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理论的理念性创新成果。“一体”,就是以案件化办理为体,所有监督工作都以案件化的形式实现,各类法律文书都要通过案件化流程产出,确保说得准、办得实、效果好。“四点”,就是指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等四种监督方式,这是实现监督目的的支撑点、发力点,也是火力点。为了使“四点”工作更突出、更有效,我们采取了繁简分流的办法,设计了检察官告知函,理论界和基层对此反映良好。“两翼”,指的是信息化和考核。搞信息化我们有三招,一是办案自动化,就是实现案卡填录、信息共享、流程监控和动态管理;二是广泛获取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发现监督线索;三是升级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强化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辅助功能。目前我们已在全省落实第一项,其他两项正逐步推进。至于考核,就是要让乐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多受益,让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人受损失,通过正反双向激励,在内部激发监督活力,把这些费时费力还“得罪人”的监督业务做成“香饽饽”,让大家抢着干、比着上。

记者:一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都是改革的先行先试者,创造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经验”“山东样本”。请问目前正在推进哪些创新试点?有什么具体规划?

陈勇:抓试点、补短板,是我们创新发展山东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我们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突出法律监督主线,构建全面、均衡、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全线、全效地开展各类监督工作,如在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要求健全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格局,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违规立案、越权管辖、定罪不当、量刑失衡、诉讼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改革创新,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中,要求强化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推行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监督并举。在公益诉讼中,要求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重点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环保、海洋生态、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在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中,要求着力完善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对妨碍剥夺诉讼权利和其他滥用司法权行为控告、检举案件的监督,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经过深入调研论证,我们体会到监狱巡回检察、捕诉合一、自行补充侦查、民行检察监督等是补齐法律监督短板、做大做优做强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大有可为,为此我们对这些工作作了专门强调和重点部署,加快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在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方面,我们要求全省监狱全部推行巡回检察试点。各试点单位要在操作规范、工作标准、考核评价等方面探索积累好做法、好经验,力争尽快形成完整严密、管用实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前段时间,我们召开了实地观摩会,对这项试点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在实践中总结,在推进中完善。

在“捕诉合一”试点方面,省院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市级院分别确定一个县级院为试点单位,由捕诉合一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在自行补充侦查试点方面,省院决定选择部分条件比较好、力量比较强的市级院、基层院,组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规范化试点工作,尽快研究确定自行补充侦查权的适用情形、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形成规范性制度,指导各地真正把自行补充侦查权用起来、强起来。

在民行检察监督方面,针对民行检察工作不想干、不敢干、不能干和不会干等问题,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开展重点培育。特别是紧紧抓住最高检部署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的有利契机,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法律是“专业人”吃的“专业饭”

记者:今年8月,检察日报曾对山东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的经验做法作过报道。近期我们又了解到,山东省检察院印发了《山东省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文书模板,实用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如此重视这项工作,请问有什么特别的考虑吗?

陈勇:相对于抗诉、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检察建议应用范围更广、使用频次更高,更有利于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关系。但我在调研中也发现,检察建议制作质量不高、释法说理不充分、跟踪监督不力等情况也大量存在,因此必须要在规范化、实用性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省院在前期选择7个院开展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推动。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形成了你们看到的59条实施细则和20个文书模板。据了解,这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创。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创新和实践力度,一是完善对检察建议的绩效考核和智能辅助,将这项工作纳入业务部门和检察官绩效考核范围,对检察建议质量进行抽查评估,同时尽快研发适用于全省的检察建议管理系统;二是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及时向最高检报送工作情况和研究成果,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三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对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件,及时汇编成册,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张军检察长在山东调研时强调,检察工作要精准化、专业化,检察官要本领高强。请问山东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还有哪些筹划和举措?

陈勇:前一段时间我们在集中调研、半年工作大督查中发现,我省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制度笼子织得不够严密,有的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高、精、尖”人才短缺等。法律是“专业人”吃的“专业饭”,要想让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说到底还要靠检察官的素质能力提升。我们提出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就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组织开展分类分层分岗分专题培训,组织实战化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两年内把主要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全部轮训一遍。还要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抓住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打造“高、精、尖”办案团队,构建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格局。

除了增强专业本领,我们还注重专业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比如,在员额制方面,要建立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检察官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在检察官监督管理方面,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案件承办确定等机制,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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