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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警示教育 我国三大体系保障法律援助质量

2017-12-17 17: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756| 评论: 0

摘要: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日前表示,将着力加强“三个体系”建设,保证法律援助质量。一、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出台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日前表示,将着力加强“三个体系”建设,保证法律援助质量。

一、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出台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为规范和引导办案行为提供指引。依托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规范法律援助事项服务标准 、办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对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管。

二、质量监控体系。实行分工负责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履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职责;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庭审旁听等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强化各环节监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三、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全面、客观、准确地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真实反映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公布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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