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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最高检纪检组:筑牢"四个意识"

2017-9-17 13: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4405| 评论: 0

摘要: 驻最高检纪检组:筑牢"四个意识"时间:2017-09-15 09:13:00作者:新闻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驻最高检纪检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密结 ...

驻最高检纪检组:筑牢"四个意识"

时间:2017-09-15 09:13:00作者:新闻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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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驻最高检纪检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确立“三从入手”工作思路,即从学习、调研、重点工作入手,不断筑牢“四个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从学习入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党章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准确把握职责使命,找准职能定位;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明确目标要求,坚定信心和决心;准确把握中央纪委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做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入学,带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学,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学。建立学习制度,要求中央纪委召开的每一次会议精神都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严肃对待、迅速完成。

  从调研入手,摸透实情、务求实效。在全面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精神的基础上,注重坚持问题导向,从调研入手,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检察机关历史沿革,了解检察权配置特点和运行规律,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司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及其社会交往特点,研究有力、有效、管用的贯彻落实举措。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进一步深化“三转”的实施意见,实现“三个转变”,即在职责定位上,实现向“监督主体”的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向“执纪在前”的转变;在履职担当上,实现向“过硬作风”的转变。通过广泛谈话、深入交流等方式,摸清被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督促并协助最高检党组研究制定落实“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等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工作方案;依据最高检司法办案的业务特点,推动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的放矢、标本兼治。

  从重点工作入手,明确职责、重点突破。驻最高检纪检组自觉将派驻监督工作置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中加以谋划,提高站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始终牢记“派”的身份和使命,按照“探头”的标准和“不走的巡视组”的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中央纪委领导,不断聚焦中心任务,咬住重点工作不放,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检察系统内巡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贯穿工作始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最高检纪检组)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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