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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当“老赖”,这个太不该

2017-4-5 22: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1487|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法治中国警示网讯【编辑陈运发】江西省奉新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据了解,该案是一 ...

    法治中国警示网讯【编辑陈运发江西省奉新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开发合同纠纷案,原告是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诉讼标的金额3.2亿元(3月31日《法制晚报》)。

  县政府成了“老赖”,县领导被列为信用惩戒对象,按照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将被处以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及高铁等高消费行为,这不能不让那些县官们尴尬。然而,更尴尬的却是法律尊严、政府形象及公信力。欠款不给,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个毫不顾惜“面子”的地方政府靠什么赢得民众信任?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又拖欠企业工程款,这在不少地方已经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拖欠链”,其加大了企业财务成本、加剧了实体经济困难,影响了政府诚信和企业信用,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特别是每到年关,中央一再强调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部门多次联合出台意见,整治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地方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是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县政府当“老赖”,岂不是在落实中央的要求上大打折扣?此前据媒体报道,山东省去年着力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截至当年9月底全省累计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663亿元,偿还比例为66%。照此推算,该省的政府拖欠工程款总额超过千亿元。如果放大到全国来看,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不是小数目,对企业和民生的影响又得有多大?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地方政府不应该举债、借钱或让企业垫资搞形象工程。即便是民生工程,也要量力而行逐步推进。某些地方官员爱搞“超前思维”“超前设计”“超前建设”,脱离实际贪大求洋,一年就透支完今后多年的财力,先是拖欠工程款,接着又摆起官架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官赖”比寻常“老赖”的社会影响更大性质更恶劣,伤害了企业和员工,在破坏社会信用方面作出负面性示范。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知法守法,才是正道。县政府甘当“老赖”是一种不顾形象的“自黑”,县领导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及高铁之类的惩戒尚不足以触及某些官员的心灵,必须查清拖欠工程款的真实原因,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漠视法律的行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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