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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面整治法院年底不立案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021-11-25 09: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8852| 评论: 0|原作者: 张晨|来自: 法治日报——法制网

摘要: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应有之义。针对部分法院仍存在的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问题,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全国法院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 ...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应有之义。针对部分法院仍存在的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问题,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全国法院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案多人少审执压力大

“整治年底不立案,就是要打通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年底立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最高法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说。

最高法在调研中发现,年底不立案问题成因复杂,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

年底立案难,与人民法院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密切相关。发布会上,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通报了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审判执行和诉前调解等工作情况。

刘树德介绍,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51.7万件,同比2020年,新收案件数量增长10.8%;与2019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长3.8%。结案2391.9万件,结案数增长6.9%,未结案件659.8万件。全国共计约12.7万名员额法官,人均受理案件240件,人均结案188件。

从案件审理用时看,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之间办结的案件,平均用时为67.2天,同比缩短4.6%,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从案由、罪名、行政管理范围看,民事案件中,排名靠前的案由主要是:民间借贷纠纷198.2万件、离婚纠纷127.8万件、买卖合同纠纷117.1万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3.8万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71.6万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8.7万件、信用卡纠纷55.4万件、合同纠纷46.0万件、劳务合同纠纷41.7万件、劳动争议31.7万件等。刑事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首次进入前十。行政案件中,排名靠前的行政管理范围主要是:土地6.3万件,劳动、社会保障4.5万件,拆迁4.1万件。

执行案件方面,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国法院旧存首次执行案件49.8万件,新收770.1万件,结案613.7万件,未结案件206.1万件。执行完毕案件占结案数比例为35.09%,同比增长5.34个百分点。终本案件占结案数比例为43.71%,同比下降4.89个百分点。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6.92%。

近年来,诉前调解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1月1日至11月15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入驻调解组织5.8万个、调解员22.8万人,调解案件873.8万件,同比增长36.94%,月均调解75.9万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468.1万件,同比增长53.12%。现在,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26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每分钟就有47件成功调解在诉前。

畅通年底立案入口

整治年底不立案,事关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立案登记制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先手棋”,是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

钱晓晨说:“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年底不立案问题是立案登记制的一块短板,要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不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权能力水平。”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国法院从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一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人员岗位、案件类型等特点,改进审判质效考核方式方法,优化评价内容、项目指标和评价标准,注重综合运用法定期限内立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当年结案率等多项指标,总体评价法院、法官工作业绩。二是实现条线指导常态化。上级法院将指导年底立案工作作为第四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下级法院严肃登记立案要求,畅通年底立案入口,规范立案流程,优化立案服务,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是实现工作报告常态化。自第四季度开始,要求地方各级法院于每月末,书面向上一级法院层报年底立案工作情况,为上级法院通盘决策提供参考。对于下级法院报送的报告,上级法院作为重大议题予以研究审议。四是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年底立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立常态化研究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工作机制。五是压实主体责任。年底不立案问题表现在立案环节,实际上涉及法院方方面面工作。最高法明确,各级法院“一把手”是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主管责任人,立案庭庭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法院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登记立案、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等工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刀刃向内一查到底

“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钱晓晨说。

11月9日,最高法召开全国四级法院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要求各级法院提高思想认识,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强调各级法院要采取过硬措施,杜绝整治年底不立案“一阵风”。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防止整治年底不立案“走过场”,确保整治实效。

立足“当下治”与“长久立”,最高法向全国法院下发指导意见,从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条线指导、加强立案监督、提供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此外,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法还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持。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

刘树德表示:“在2021年最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法院将继续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好地体现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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